第七十八章、法的精神(1 / 3)

第七十八章、法的精神

1、亲子鉴定

孟德斯鸠说“言语并不构成罪体,它们仅仅栖息在思想里,有时候沉默不言比一切语言表示的意义还更多。所以无论什么地方如果制定了言语是罪体这么一条法律,那么,不但不再有自由民主可言,甚至连自由民主的影子也看不见了呀!”

有些国家在户籍法规上要求做亲子鉴定是不是合乎自然法的原则呢?孔子在《易传》中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极数知来之谓占,通变之谓事,阴阳不测之谓神。”阴阳两性合而成道,继承、发展、延续是最好的结果,而成就这一切的是两性之间的亲情关系。…富饶、富有之谓大业,日新月异之谓盛德,生生不息之谓变迁,天地星辰之谓乾,万物生长之谓坤,大数据计算未来之谓预测,畅通无阻生生不息之谓事业,用大数据计算天地星辰,万物生长都无法计算出结果,此谓之神。所以神学是专一探索和研究未知世界的一门学问。

如果你连未知世界的东西都明明白白地展现在世人面前,是不是灵魂、精神和亲情关系就不需要存在了呢?人人以肉身之躯行动于世间,彰明较著于世人,那么还要家庭何用呢?

在婚姻关系中,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灵魂、精神和亲情关系,什么是肉体、物质和两性关系。人生存于世间是灵魂、精神和亲情关系大于肉体、物质和两性关系,还是肉体、物质和两性关系大于灵魂、精神和亲情关系呢?

如果人人都抛弃灵魂、精神和亲情关系,纯粹以肉体、物质和两性关系来衡量人际关系、夫妻关系、亲情关系、以及灵魂和精神关系,那么,确定两性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儿女的定性问题,亲子鉴定肯定是当今最科学的手段。但是,人类自产生文化、产生家庭,产生社会、产生国家以来,维系家庭关系的重要手段并不是“亲子鉴定”这种手段,可是千百年来并没有妨碍两性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儿女的定性问题,并且历朝历代并没有因为所谓“物性”的亲子关系而制定必须做所谓的“亲子鉴定”的法规制度。

《易·彖》说“履,德之基也;谦,德之柄也;复,德之本也;恒,德之固也;损,德之修也;益,德之裕也;困,德之辨也;井,德之地也;巽,德之制也。……履以和行,谦以制澧,复以自知,恒以一德,损以远害,益以兴利,困以寡怨,井以辨义,巽以行权。”

践行,德之根基。谦逊,德之器柄。反复,德之本义。持恒,德之本质。缺陷,德之追求。满盈,德之宽绰。困难,德之思辨。深度,德之义举。风险,德之制宪。……践行可以和衷共济,不安可以治理河患,反复可以自知之明,持恒可以专一不二,缺陷可以趋利避害,满盈可以利益共有,困难可以让人少怨,深入可以逻辑思维,风险可以行使权力。

亲子鉴定是不是政府的必须行为,如果所有国家在户籍法规上都要求做亲子鉴定是否有悖人类发展的自然进程呢?恐怕这个问题尚待商榷。

2、人要有信仰

人要有信仰,可以将精神与灵魂寄托于某一神灵之上,或国家之上,并无善恶之因,只因为没有灵魂存在的人反而更加倾向于我行我素的自由行动。孟德斯鸠说“如果我们不能具备“神灵存在”的观念,那么就会产生反叛的观念。”如果人们具备“神灵存在”的观念,有信仰就可以超越自我,将精神置于财富、荣华、痛苦、欢乐与悲哀之上,减轻因无神论而产生的恐惧的心理压力,消除反叛与自由思想,成就一个具备素质良好,行为规范,充满信心,敢于担当责任的人。

《易传》说“知死生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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