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法的精神(2 / 3)

富积累,反过来穷人也会因贫穷而导致借贷产生更加沉重的债务负担,反过来会更加贫穷,怎么办?

法律站在哪一边,持有哲学思想的人站在第三人的立场上打破了这种僵局,法律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以牺牲债权人利益的精神推出了破产保护法,无论是公民还是法人,只要你不是恶意透支,恶意借贷,只要是正常生产生活产生的借贷,在非人为的自然因素下,因无法抗拒的破坏而导致的无力偿还的借贷,都可以适用破产法给予保护,这样债权人就不可以随意对债务人施压,形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因为债权人只是人民中的少数人,而债务人才是广大的基层民众,以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换取多数人的安定,符合法的精神。

破产法的产生是一种绝顶聪明的智慧型设计,不要小看了这个法律,西方人正是凭借这部法律,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避免了很多大的人民内部战争。为什么?

社会稳定需要什么?需要稳定的经济基础,只要基层民众吃饱穿暖,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家庭经济没有过度的债务负担,没有人会随意挑起事端,挑战和平的底线与国家与社会为敌,向固有的社会秩序发起攻击,并不是人们所希望的。

只有在经济困难到极端绝境的情况下,人民才会发动反抗斗争。回顾一下历史,历史上任何一次人民内部战争都是因为自然灾害激化了内部矛盾,而王权们不正确的处理方法又是激化内部矛盾的诱因,最终导致政府成为周期性自然灾害的牺牲品,以推翻现政权,建立新政权来换取精神与物质的压力释放,摧毁个人原本善良守信的契约精神这也是无奈之举。

古代东方国家在经济下行周期性波动的期间,并没有刻意加大人民的赋税,通常情况下古代东方国家的皇帝往往会减免发生灾害地区的赋税,但是到最终人民还是反了,为什么?

原因很简单就是古代东方基层民法设置不合理,不人性,不智慧,不能弥补缺陷,而西方人运用哲学思想从顶层设计,在基层设置一套完善的破产法律体系,这部法挽救了无数因灾至贫的家庭,化解了基层民众之间,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纠纷,化解了人民之间的内部矛盾,使人民在自然周期性灾害的情况下得到喘息的机会,为国家起到了稳定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

不要小看破产保护法,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债权与债务的危机就必然到来,社会矛盾也会形成倒金字塔的形式,而如何化解这些矛盾就是基础民法的必须。当社会契约无法完全其责任时,基础民法以牺牲有钱人的利益为代价,运用妥协精神来保障社会稳定,以期长治久安,是符合法的精神的。

当一个人的债务负担已经超过他的所有财产时,这个人就已经破产了,没有偿付债务负担的能力了,社会契约精神被打破了,法律来保护他们,赋予他们不用偿还债务的权力,这样的法律符合法的精神,是智慧的法的精神。

正是基于这一深层次的原因,法律这样做即化解了一个身处絶境的人反抗的意志,也平息了身处绝境的人的反击意识,何乐而不为呢?

为什么古代农民起义运动都会产生巨大的能量,造成巨大的破坏呢?问题就在这里,因为当所有债务人都冀望于新的社会政权到来时,只有新的次序来到了他才可以释放身心上的所有压力,开始新的生活了,即使起义斗争的风险巨大,但是一个负债累累身处绝境的人哪里还顾及了那么多呢?反正都是死,置之死地而后生,所以古代起义军主要成员都是穷人是负债人也就不足为奇了。

内部矛盾必须是疏导,而不可以堵塞,化解内部矛盾必须是顶层设计,从上向下全民覆盖,而不可下层出现问题了,上层才去设计。英国的议会天天都在开会,无休止的争论,他们在争论什么,就是在设计上层建筑,达成多方妥协的政治法案,以便覆盖全体民众,为的就是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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