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存在的合理性(2 / 4)

你的道德标准呢?。

同样道理,当西方哲学把精神放在第一位,把物质条件放在第二位,并高位设置精神灯塔,让全民仰望高耸的光芒,而光芒却无限耀眼时,那么这耀眼的灯塔是不是很刺眼?是不是无法让人看清“精神”的本来面目?是不是无法起到导航的作用?

这也是黑格尔“绝对精神”无法让人信服的原因。其实上这世界即没有绝对的“绝对精神”,也没有究尽的天理和人伦。当一切理性都设置在高位时,人伦、天理、规则、制度、政治、法律等等一切都会因为过度耀眼而成为虚无缥缈的存在,“绝对精神”和“究天理,明人伦”一样没有了实际价值意义。

肉体是“有”的存在,同时灵魂随肉体也是“有”的存在,简单明确。巴门尼德认为一切真知必须以“存在”或者“有”存在,而不是以“虚无”或“不存在”为对象存在。这是把“存在”或“有”,和“虚无”或“不存在”放在对立统一之上来看问题的哲学家。他认为真知必须以“存在”或者“有”存在,就是说灵魂随肉体统一存在。

这是将唯心和唯物统一起来看的哲学论点,这就为西方文明指明了一条简单明确的道路。比如打仗,西方人打仗,身心一体,打赢就打,打不赢就跑,跑得越快越好,保着生命的“存在”是最大的王道。很直接,很明确,具有很强的主观意志,这也符合兵家的思想原理,有命你才能打仗,没命了还打什么仗呢?

古代中国的兵家与法家就具有这类唯心主义精神,把“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人谋”放在事物发展的第一位,把“成事”排在第二位。当你将人谋放在第一位时,物质条件反倒是围绕着人事行为来运动发展了,这就形成一种非常合理的战争安排,为达成人愿,为实现最终胜利创造了条件。

安希孟在《存在还是不存,这是个问题》一文中写道“基督教神学从根本上厌恶虚无的胡说。上帝是纯粹的‘有’或存在。在他之中没有虚无的空洞、空虚、空隙、缝隙。这可以说是西方基督教的绝响、绝唱。迈蒙尼德列举五种否定的方法讨论上帝的‘本性’,但却不是用于讨论上帝存在论的虚无。”这段话告诉我们西方人对有或存在是矛盾的。他们即认同“神”的存在,但对“虚无”的概念表示反对,西方人没有《易经》文化中的“虚无”概念,只认同上帝是纯粹的‘有’的存在。

而持《易经》文化者在看待存在与不存在,是与否,变与不变,理智与灵魂,唯物与唯心时是混合着,或合同到一起论证的。这与安希孟说的西方思想是相悖的。

《易经》文化是倍增原理,只要你开启思想程序,你得到的结果就是一二得二,二二得四的倍增结果,倍增是造成持《易经》文化者思想复杂的根本原因。《易经》文化是阴阳混同文化,认为事物是“有或存在”与“无或虚无”混同存在的产物;阴阳合同,天人合一的产物。

比如打仗。古代中国人打仗是打赢也打,打不赢也打,混战到一起打。古代中国人打仗不怕死,没有生死概念,没有保命观念,只有轮回观念,叫嚣“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这其中的根本原因就是持《易经》文化者看待问题是“天理在先,人伦在后的”所导致的,当你把天理放在第一位,自然人性思想就淡薄了,生死概念不重视了,反而更看重胜负结果了。因为你视纯粹的‘有’的存在,你必然忽略灵魂存在,而重视现实存在,那么战争胜负就是现实存在的第一标准,人的生死就是第二标准。

再比如处理日常矛盾,持《易经》文化者有个口头禅是“向理不向人”。在持《易经》文化的地方无论是官员、法官、平民百姓普遍存在这种思想。在处理日常矛盾冲突时就是持以“理”说理,先理后人的态度处理问题,把“理”放在第一位,把“人”放在第二性,这样处理问题的结果并不能达到以理服人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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