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送别(3 / 3)

玉认为里边的经典曲目《眷恋》才是熊娇送磁带的真实目的,高兴坏了。

周至也第一次送了冯雪珊礼物,在蜀都买的,澳大利亚作家考琳·麦卡洛的长篇小说《荆棘鸟》。

虽然不是九八年那部最好的译本,但是他觉得这书,或者符合喜欢阅读琼式虐心文的冯雪珊的口味。

冯雪珊将书打开,发现里边都是外国名,皱着眉头:“那我适应适应吧。”

周至微笑道:“好书不厌千回读,够你看一学期了。”

送走两人,大家都要回家准备开学,闫霄的作业还没有赶完,于是拉上何咏梅,要她帮忙。

杨和也要去学校报道,他是住校生,要比走读早一天。

方文玉是干部,每学期也要提前一天去组织已经到了的住校同学打扫教室清洁,这事情以前周至都没有参与过,想了想说道:“回去也没事儿,干脆我也去学校吧。”

到了学校,先陪杨和去办入住,看到杨和买饭票,周至才想起自己也该买。

毕竟在学校吃晚饭接着上晚自习,可以节约不少路上来回的时间。

学校的饭菜很便宜,肉菜也才五毛一份,一顿晚餐基本也就一元钱,分量绝对够。

于是周至也交了二十块钱给杨和让他帮着买,他自己还买不成,这得是住校生才有的资格。

学校高中部三层楼,高一在底楼,买完饭票回到这里,周至才发现一个问题,老子该是去二班帮忙呢,还是去一班帮忙呢?

想了想还是先去二班。

“周至你来了?去打水去。杨和呢?”二班的学习委员李强家也是河对面望龙乡的,成绩在班里头算拔尖,胡雪梅的种子选手。

“他在铺床,一会儿就到。”

“我看到你上电视了,是因为写了一篇作文?”边上刘丰凑了过来:“啥时候给我们看看呗?”

“呃……改天吧,废报纸有没有多的,我先折个帽子。”

乡镇同学打扫卫生那是一把好手,没多一会儿杨和也来了,加入到打扫的队伍里,周至就只剩下帮窗户上的同学拧帕子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