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县令、侍郎、少女(2 / 3)

没吃饭吧,来的路上我买了一点儿。”

许一凡接过布包打开一看,是两张大饼,足够许一凡吃上两顿的了,许一凡也没有客气,当场拿起一张大饼咬了一口,一边咀嚼一边说道:“味道还不错。”

听到许一凡这么说,包甄的脸上浮现出一抹笑容,看着许一凡伸出手,揉了揉许一凡的脑袋,叹息道:“安然啊,你说你干什么不好,非要贩卖这些禁书,你还小,跟着孙瞎子摆摊子不好嘛,你又不缺吃穿......”

在许一凡吃大饼的时候,包甄就像是家里的长辈一般,在那絮絮叨叨了半天,让许一凡既感到无奈,更感到温馨。

在唠叨了一会儿之后,包甄叮嘱许一凡好好待着,就转身离开了。

包甄离开了,许一凡也吃饱喝足了,就坐在一堆稻草上,看着牢房的外面,皱起了眉头,脑海当中开始思索该怎么解决这件事儿。

许一凡到现在都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贩卖的书刊被称之为禁书,而他现在在想的是,要不要越狱。

许一凡所在的牢房跟其他的牢房没什么区别,两根柱子之间缝隙很大,许一凡还是个孩子,勉强可以挤出去,但是,许一凡没有这么做,因为包甄走的时候,只是把牢门带上了,上面挂着一根粗铁链,没有上锁,许一凡想要出去,直接从牢门走出去就可以了。

然而,许一凡知道,不能这么做,在进来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安民镇的牢房虽然不是特别的大,但是,狱卒却不少,从他们走路的姿势,还有握刀的力度,许一凡就知道,这些人应该是行伍出身,他可以离开牢房,但是,绝对走不出去,既然如此,不如安安静静的待着,想想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自己该怎么应对。

县衙后堂,县令没有坐在主位,而是坐在下面,师爷站在县令的身后。

在主位上坐着一男一女,男的大约五十多岁,身着儒衫,坐的是四平八稳的,此刻正在端杯喝茶,跟县令说着一些闲话。

在男人身边,坐着一个大约十几岁的女孩,鹅蛋脸,尖尖的下巴,白皙的肌肤,身着一套紫色的衣裳,从服饰来看,该女子肯定是个殷实家族的女人。

此刻,女孩正捧着一本刚刚被捕快送过来的书刊,在细心的翻阅着。

县令姓宋,宋洪志,现年三十有七,在安民镇已经做了快十年的县令了,他于十年前科考,三榜进士,本应该去一些富饶之地任职,却不知为何,被闲置了一年,然后就被丢到了安民镇来,当上了县令,然后一当就是九年多。

宋洪志是江南人士,初来安民镇的时候,恰逢入冬,这个考取科名的读书人,在来的第一年就卧床不起了,毕竟,东北的气候不是一般人可以忍受的,太冷了一些。

安民镇不大,这里的民风虽然彪悍,但是,邻里之间相处的还算和谐,在其任职近十年的时间里,安民镇的治安还算不错,没有发生什么命案,宋洪志也过得算是比较清闲安稳,只是去年的时候,北蛮南下,进攻嘉州城,着实让这个坐了近十年县令的宋洪志有些担忧,不过,北蛮在进攻了几次之后,就撤兵了,宋洪志的担忧也就烟消云散了。

可是,在三天前,从嘉州城来了奇怪的一行人,年龄悬殊的一男一女,还有一个丫鬟和一个扈从。

那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宋洪志认识,姓王,王鸿祯,是长安城的官员,吏部侍郎,和宋洪志算是半个同乡,而女子的身份则不清楚,但是,身份绝对不简单,因为王鸿祯每次在做出某些决定的时候,都要征询少女的意见。

少女姓齐,至于全名叫什么,宋洪志不清楚,但是,来头绝对不小。

王鸿祯和齐姓少女来到这里之后,在闲聊一番几次,少女拿出了两本书刊,递给宋洪志,询问该书是何人所著,何人在售卖。

宋洪志一开始以为是少女喜爱此类书刊,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