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团支书阿云姐(2 / 2)

姐爱爱的样子说“还是阿云姐对我好,不像某些人只会幸灾乐祸、落井下石。”

阿云姐看了看他痛心地说“什么时候变得口花花了,以前高中时多老实的一个人啊,都是近色色被他带坏了吧。”

色色说“又关我什么事?是老翁看见你就魂不守舍乱说话了。”

翁昌昇说“是的,近墨者黑,阿云姐,我早就意识到这个问题了,可是他这个人太皮了,脸皮又厚,就像颗橡皮糖一样,我去哪上学他就去哪上学,我回北海工作他也跟着回北海工作,像我这么善良的人又不忍心一脚把他踢开,所以我决定,以后要主动感化他,让他迷途知返。哎哟,轻点……好吧,我正经问你个问题,可以吗?”

阿云姐没好气地说“我只是扎你的手又没扎你的嘴?”

手指果然是包扎得秀气多了。

翁昌昇就用这根全新的一阳指指向李燕,说“这个问题其实是李燕想问,算了,李燕,还是你来问吧。”

李燕看了一眼自阿云姐进门就至始至终都还没说话的芳芳,说“老翁,你不要转移话题躲避我们团支书的批评教育。”

李燕飘忽的眼神自然逃不过老团支书的眼睛。

团支书阿云姐从小学开始就是班干部,一直到读完大学都是“班领导”,毕业后又担任班主任。

在中国,习惯性力量是很强大的也是很可怕的,你小学一年级若选上了班长,那么很有可能你人生中整个学习生涯都会是班长,自小就培养领导力。

领导的能力就是眼睛一扫,尽得众生相。

于是老领导美女团支书说“对了,你们也不介绍一下这位美女。”

李燕连忙说“这是我的初中同学,芳芳。”

色色则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地大大方方地说“我女朋友。”

团支书阿云姐和某人的口头女友芳芳非常和谐友好的握了手,互赞了对方的美丽。

团支书压根不认为曾经和色色发生过什么。

口头女友压根不知道曾有什么相关历史发生过。

所以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紧张的只有吃瓜的群众。

神经很大条的色色伸出他肥胖的大手说“阿云姐,很久不见,我们也握一个。”

“啪”一声,肥手被阿云姐一巴掌拍了回去。

色色有一点最是洒脱,屁股后面从不留尾巴,除了低头夹菜,永远向前看,过去了的就过去,云淡风轻。

在这一点上爱吃肉的色色很佛系,弘一法师说这个世界最好的放生,就是放过自己,该断的断,该舍的舍,该离的离,该放下的要放下。

色色说“阿云姐你搞歧视,为什么你主动双只手去握老翁的手,却不肯和我握一下。”

李燕笑着说“你想学老翁?握手礼是老翁的成名作。”

一说起握手,气氛马上就热烈了起来,原因是翁昌昇在高一入学时自导自演的一出戏,让男女同学们都认识和记住了一位高个子。

刚上高一的时候,第一次开班会,班主任热情高涨地演讲一番后,让大家自我介绍,然后必须表演一下才艺表演个互相认识,轮到翁昌昇,他就唱了一首谭咏麟的《朋友》,唱到高潮处情同两手一起开心一起悲伤,彼此分担不分我或你,你为了我我为了你,共赴患难绝望里紧握你手,朋友,他高扯着嗓子,环走一圈用力和每一位女同学握了一遍手,那是他第一次握女同学的手,这一握就是全班女同学的手,那么地道貌岸然、激情澎湃、不可抗拒地,和着女同学兴奋的尖叫声,当然还有全班男同学咽在肚子里的谩骂声。

回忆就像一台超时空炖锅,可以让痛苦的往事变成珍贵的经历,让遗憾变成难忘,让不完美的变得美好,让美好的变得更温暖更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