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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的一天清晨,这会距离子政自楚国归来,到达封地已经过去了足足四个月的时间了。

照例,熊丹伸了一个懒腰,在侍者的服侍下穿上了宽大的衣袍,带好了发冠。他摸了摸腰上的玉玦。这是一块上好的美玉,入手温润有大方儒雅之息。

熊丹是个爱财的人,平日里自家公孙赏赐虽说不少,可这般大气的也不多见。须知,但是这一块玉玦就价值百金。这让熊丹觉得,自己受到了重视。

他还想起了昨天公孙赐他玉玦的话。

‘丹,玉玦有缺,人亦有缺。今赠尔以玉,当知。遇事果决,凡是决断,有君子之息啊。’

想到这句话,熊丹顿时觉得腰也不酸了,腿也不麻了。就算再跪坐在勤政阁一整日,也坐的住了。

“哎,公孙对我如此厚重。丹,不能忘。定要辅佐公孙,治理好长平啊!”

熊丹给自己打了个气,就打算早饭也去勤政阁吃了。如今封地刚刚把公孙说的政策实行下去,每天都有着不少事情。不能懒政。不然,还得重蹈覆辙。

可是当他走到一半,一个头戴谒者冠的年轻士子慌慌张张的奔来。

“大夫!大夫不好了!”

“慌慌张张的!”

熊丹摆起来了自己作为封君麾下第一臣工的派头,一甩自己的宽袖,板起一张脸来。就要训斥这个谒者。

这个谒者,是黄老士子,紫阳老道推荐了数十个人才。子政也只留下了这个一个人。熊丹作为半个兵家子弟,很不喜欢他。

“大夫!真的不好了!长平君,长平君不见了!只留下了了这封书信!”

听到长平君不见了这个词句,顿时熊丹整个人都不好了。他挥手拿过那书信。书信用帛书所写,上面明明白白的用着华丽的辞藻和文笔写着,事情。仿佛,长平君只是出去采风而已。

但是熊丹哪里还不知道,自家主君憋了四个月,终于憋不住出去浪去了啊!再想想昨天送他玉玦时候的温言。

什么遇事果决君子之息。我看你分明是想和我恩断义绝啊!

在距离咸阳城老远的一条小道上,两只赤红的骏马被一个昂扬大汉牵着走着。两边树木虽说已经有了萧萧落叶,可草木茂盛,依旧没有秋天的感觉。

清晨时分,露水压完了路边草儿的腰,一滴滴精英的露珠被人的鞋子、下摆吸收,变成斑点水渍。这就是初秋的感觉。

空气嗅上一口,满腔都是自由的气息。

“我说,公孙啊。咱们还得走多久啊!”

富彘摇头晃脑的,有点不舒服的样子。其实,他单纯就是懒癌犯了。自打和子政一起来到了封地咸阳城,他人都胖了一圈了。以前棱角分明的肌肉,现在看来都有些松散。

他这会穿着一身灰衣,腰间束着武夫带。头顶头发被雀冠扎起来。说书雀冠只是好听而已,不过是用木头和皮革扎出来形似发冠的东西而已。图个好听,叫它雀冠。

“我想想。”

子政一只手按在腰间的长长的刀柄上,一只手捏着下巴。

“咱们呢,从咸阳城东门出来的。方向没错,咱们就一直吵着东南方向走,别偏的太狠了,最后,咱们就能到宋地了。”

子政一脸我很有经验的样子,其实这对他来说,同样也是挑战。一次跑这么远,都跨国了,换在现代,得要护照的!

好在,这年头,还真不要护照。虽说各个国家都有民籍,但,没到战乱,流民不知道有多少。再说了。诸子百家的士子们,随随便便到处各个国家浪,很正常的。只要他们装的像一点没问题的。

“宋地其实俺挺熟的,公孙,要不,我来带路吧!”

富彘有点雀雀欲试,但是却被子政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想都别想,富彘啊。你说你,当年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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