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天才和规划(2 / 3)

”就是其中之一。

即便是在高材生云集的纽约大学,他也绝对算是凤毛麟角的存在了。

现在,这一切的一切,都被现在的金竟成给完美继承了。

这可真是天大的幸事!

现在的金竟成,前世里没上过大学,当同龄的人在大学里学习快乐的时候,他却像个混混一样在外面的世界漂泊流离,日子过得浑浑噩噩,落寞潦倒。

前世里他就非常渴望能上大学,最渴望的就是艺术学院,而今生的现在,他的这个原本遥不可及的奢望,非但变成了现实,而且如此地完美!

……

纽约大学。

金竟成朝着自己的宿舍走去。

虽然现在是暑假时间,大学里来来往往的师生却很多,一部分学生的住所就在大学内或附近,还有一部分学生则是不希望浪费时间,竭尽所能想要多学些东西。

作为一个从韩国来留学的学子,“那个金竟成”即属于前者,也属于后者。暑假时间不短,可他除了愿意花费时间跟唐馆主学武外,其他时间都放在了学习中,这也是他为什么会如此出色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光靠天才的天赋,是绝对不足以让他达到现在这种程度的。

这也是现在的金竟成非常欣赏他的一点。吝啬时间,重视学习,不断提升自己,从这一点而言,他们两个是相通的。

尤其是,现在的金竟成,经历过一次死亡和重生,更加深入体会到生命的难得和可贵,也就更加意识到时间的重要和宝贵。

走向宿舍楼的过程中,金竟成不断跟别人擦肩而过,其中不少人都认识他,知道他这个放眼整个纽约大学都赫赫有名的高才生,他认识的人却很少。

不过有一点他可以肯定,这些擦肩而过的大部分所谓陌生人,其中不少未来都可能是某个领域的高位者,而在这其中,又必定有一些会成为演艺明星或文化大师。

走在大学风景如画的校园内,就像是走在纽约重要商业街的十字路口一般,会听见许多不同的语言,感受到很多来自不同国度的风情人情。

约莫半个小时后,金竟成走进了他的宿舍楼,径直来到二楼的一间宿舍。

跟几乎所有大学一样,纽约大学的宿舍也分好几种,有单人宿舍,也有多人宿舍,多人宿舍中有二人宿舍、三人宿舍,也有六人宿舍。

金竟成所住的是一间三人宿舍。

原本,按照他所取得的学业成就,既是帝势艺术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又是斯特恩商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完全可以单独住一间单人宿舍,且档次是纽约大学最高的。

原因只在于,当初“那个金竟成“给拒绝了,一方面是为了省钱,学校因此会减免他在其他方面的花费,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能多些时间跟两个好友相处。虽然他的性格有点孤僻,可还是有两个比较要好的朋友,一个叫何塞,一个叫托尼,也就是他的两个舍友。

人以群分物以类聚,什么样的人,往往结交的就是什么样的朋友,金竟成结交的这两个朋友也都不简单,都是纽约大学的高才生。

其中,何塞是法学院法律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托尼是计算机工程专业的博士研究生。

何塞今年三十岁,托尼二十五岁,从这个角度说,他们比二十岁就在深造一个博士和一个硕士的金竟成都要差一些,然而如果跟其他同类学子相比,他们绝对非常出色了。

金竟成走进宿舍的时候,何塞正在书桌上认真钻研一本厚厚的法律专著,托尼则歪躺在床铺上对着电脑上玩游戏。

这样的画面,金竟成的脑海中存了太多,见怪不怪,根据记忆和讯息,何塞是个性格有些古板却非常专业认真的人,而托尼是个喜欢玩乐却在专业方面非常聪明的人。

没办法,天才学子难免都有着自己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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