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节 发政施仁朝是假 草菅人命才是真(2 / 3)

这制度人,太缺德了!”年轻人生气地说,其他人附和。

“是!在春秋时期,人殉作法,就引非议。据《礼记?檀弓下载》,有个叫陈乾昔的。他临死时嘱咐兄弟和儿子,定要给他造一口大棺材。棺木里要让两个婢女,夹着他陪葬。陈死后,他的儿子说‘以人殉葬,非礼也,况又同棺乎?’此书还载齐大夫陈子车死后,妻和总管商定用人殉葬。子车弟子亢,却对他们说‘如果哥在阴间,需人侍候的话,没比他妻和总管更合适的。这件事要不就算了。你们如果一定要坚持,我就准备用你二位生殉。’妻和总管也怕死,就没再坚持!秦献公元年(前三八四),秦国宣布“止从死”,正式明令废止人殉。早在秦穆公死时(前六二一),残酷的人殉制度就已遭到人们谴责。但在其后的二百余年中,人殉并未被废止。秦献公即位之前,长期流亡在外,对下层接触较多,对人们憎恶的人殉也有同感,所以即位之初便以法令的形式正式废除这一沿用数百年之久的野蛮制度。但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后,实施人殉行为,让人不寒而栗。”老者的脸,露出一股不满和愤恨地说。

“我也听说,黄泉女同父异母兄弟姊妹,一起告她掘坟盗尸之罪。知县、知府,层层地上报,到刑部定案。刑部难定,又给‘三学士’。”年轻人说。

“三学士谁?”一人问。

“三学士是杨士奇、金幼孜、杨荣是阁臣。死刑犯案,仁宗怕出差错,由三人把关会审。三人也没敢定案,报给了仁宗皇帝。皇帝御批挖坟盗尸,不孝之女,斩立决!你们看囚车来了。”中年人说。在场人目瞪口哆地看向囚车。

“是的!当今皇朝,不截或废殉,算啥仁政?《论语?颜渊》一章颜渊问仁。孔子弟子颜渊请教,人如何才能推行仁道。孔子回答说努力约束自己,使自己行为,符合礼的要求。仁不是别人,也不是人道,而是自己先做到。孔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如能做到此点,天下人才会拥戴。颜回又问具体应如何去做?孔子答道不符合礼事,就不要去看、不要去听、不要去说、也不要去做。”老者笑地说。

“孔子说的仁政,皇朝不尊,臣民自然不遵!”年轻人小声地说。

“黄泉女,怎回事?”老者问。

“事得从头说黄山道遗嘱,要妾陪葬。黄泉女坚决反对,说去找皇帝,家等她回来,再葬其父。她母亲,不得陪葬。于是,黄泉女托人、找关系,要进皇宫讨论。有人背后按强助弱地资助她。黄泉女到了皇宫,反映此事。仁宗皇帝没理。黄泉女大闹皇宫,大骂仁宗,非仁政,是草菅人命,影响很坏。皇宫几位好心人,说该女疯了,才平息此事,送黄泉女出了宫。黄泉女回到了家,她母已被陪葬,父亲出殡入土,黄泉女气愤之极地组织人,掘坟盗尸,搬出父母尸体,另立父母坟头。”中年人一口气地说。

“黄泉女冤枉。”看一眼老者,周小妞插话地说。

“新帝应励精图治,痛改旧制,方能深得民心,庶民也会拍手称快!人殉制度,不得人心,皇朝怎不截或废?黄泉女被杀,实在是覆盘之冤!但……”老者看一眼孙嫔,一笑地说。盗墓是受历代社会道德批判,受律法惩罚的行为。中国传统宗法制社会的坟墓,曾经是能够维护祖先精神的权威,体现宗族凝聚力的象征,保护冢墓久已成为一种道德行为的准则。唐人杜荀鹤诗所谓“耕地诫侵连冢土”,表明此道德规范对处于社会底层的劳动者,也形成了一种行为的约束。禁止盗墓的律法,在先秦应当已经出现,如《吕氏春秋》中写道“奸人”盗墓,“以严威重罪禁之”的惩罚。唐代律法包括制裁,盗墓行为的内容,《唐律疏议》有关于对“发冢”者,处以刑罚的明确规定。例如“诸发冢者,加役流,已开棺椁者,绞。发而未彻者徒三年。”明朝继承了此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